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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劉嬙 - 輔導室 | 2019-09-27 | 點閱數: 485

一、依據教育部 108 年 1 月 22 日臺教社(二)108000709B 號函辦理。
二、本案業於 9 月 11 日公告(編號 147348),計畫敘明比賽實施對象為本市國中小學校學生,並未限定需組隊參賽,個人亦得參賽,惟原報名表格式中注意事項第一點「每組參賽者以 2~5 人為限」等文字易造成參賽者誤解,故更正為「每組參賽者以 1~5 人為限」。
三、檢送更正後臺南市 108 年度家庭故事微電影創作徵選計畫暨報名表乙份(如附件)。 
四、本案收件時間及方式:將影片燒錄成光碟後,連同報名表於 108 年 9 月 10 日至 108 年 10 月 10 日期間,郵寄或逕送至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地址: 73066 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 2F)。 五、本案人聯絡人:家庭教育中心胡小姐,連絡電話 6591068 分機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