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值勤人員如因請假、公(差)假或休假,未能於當日值勤者,應自行覓妥適當人員接替,並副知人事室。
2 、寒(暑)假期間每日辦公時間為 8 小時(時間 07 : 40-12 : 00 , 12 : 20-16 : 00 ),輪值人員請至大辦公室值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