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122194 號公告)
標題:轉知欲申請市外介聘至新北市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詳如附件。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7年4月18日新北教人字第1070693389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教師介聘至新北市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