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銓敘部訂定「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或因戮力職務積勞過度以致死亡審查參考指引」(以下簡稱參考指引)規定 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07 年 4 月 3 日部退五字第 10743676062 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 1 份供參。
二、銓敘部為降低公務人員因公猝發疾病及戮力職務積勞過度與職務間之因果關係判斷難度,並維持公務人員因公命令退休及因公撫卹疑義案件審查小組認定見解之一致性,以縮短審查流程,爰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 53 條第 5 項及第 95 條規定訂定旨揭參考指引,並明令定自 107 年 7 月 1 日施行。故各機關學校人事單位報送是類撫卹案件,請據以作為初步審查之參考,並適時向遺族說明,以備齊所需資料,減少不必要之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