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113 年度績優志工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甲、銅質獎:服務年資滿 3 年,服務累計達 600 小時以上。 乙、銀質獎:服務年資滿 6 年,服務累計達 1,200 小時以上,曾獲台南市政府頒授志願服務銅質獎。 丙、金質獎:服務年資滿 10 年,服務累計達 2,000 小時以上,曾獲台南市政府頒授志願服務銀質獎。
請符合資格之志工於 7/4 (四)之前與輔導室劉老師聯絡,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