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 113 年度優良教師,依規定選出 3 名,依序為教師陳 O 佳( 18 票),教師蕭 O 玲( 13 票)及教師陳 O 靜(10 票),恭喜!!!
二、依據「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師鐸獎暨推薦至教育部師鐸獎評選要點」第 7 點定:「各校得自最近三年內(含當年度)曾獲優良教師及曾獲優良教師自願參與者,票選第一名參加本市師鐸獎。若婉拒參與本市師鐸獎評選,則可依票選結果依序遞補。若該校僅有一名優良教師,亦選擇放棄師鐸獎評選,則該校視為棄權。」,準此,俟徵詢獲選同仁意願後再行決定是否辦理加第二階段推薦參加本市師鐸獎候選票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