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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嬙 - 輔導室 | 2023-06-27 | 點閱數: 849

一、目的

(一)學生能夠從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感受學習過程的喜悅與樂趣,豐富個人的心靈生活,提升學習內涵。

(二)鼓勵學生踴躍創作,深化家庭教育活動,學習發揮創意,樂於分享學習成果。

二、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關廟區五甲國小

三、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學校學生,學生年級認定以 112 學年度為主

四、辦理方式

(一)以家庭相關主題,每人限作品一件,重覆參賽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擇一;超過件數請校內先辦理初審再送件,並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6 班以下各類最多 5 件; 7-24 班各類最多請送 10 件; 25 班以上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班級數以普通班認定;幼兒園至多 5 件,以上皆採線上報名。

 

類別

6班以下

7-24班以下

25班以上

繪畫類

國小 5-6 年級 5 件

國小 5-6 年級 10 件

國小 5-6 年級 15 件

國小 3-4 年級 5 件

國小 3-4 年級 10 件

國小 3-4 年級 15 件

國小 1-2 年級 5 件

國小 1-2 年級 10 件

國小 1-2 年級 15 件

幼兒園至多 5 件

小書繪本

國中 7-9 年級 5 件

國中 7-9 年級 10 件

國中 7-9 年級 15 件

國小 5-6 年級 5 件

國小 5-6 年級 10 件

國小 5-6 年級 15 件

國小 3-4 年級 5 件

國小 3-4 年級 10 件

國小 3-4 年級 15 件

 

  (三)作品完成請參賽者在「個別報名表」簽名後自行黏貼作品背面,資料不全不予

      評分,每人參賽以一件作品為限。

 

五、送件時間:112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至 9 月 6 日(星期三)12 : 00 截止,請送到輔導室參加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