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各機關提昇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實施要點」自中華民國 一百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 112 年 5 月 2 日部管三字第 11255663582 號函辦理,併附原函影本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