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修正 各項法定訓練相關規定一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公務人 員。
說明:依據保訓會 112 年 4 月 28 日公評字第 11222600982 號函辦理, 檢附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