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文版網頁及本站翻譯

學生常用連結
公告 陳慧鴻 - 輔導室 | 2023-04-19 | 點閱數: 10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7 月 27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10070729 號函辦理。

  二、為引導學校在政策規劃、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等各面向整體推動,以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進而擴及影響力至家庭及社會使各級學校師生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動,教育部特訂定性別平等教育日,以期透過課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建立教職員工生性別意識,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

  三、屏東縣立高樹國民中學 89 年 4 月 20 日發生葉永鋕事件,引起臺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討論。學校教育體制應對於不同性別特質或性傾向的學生加以尊重,並保障學生學習之安全環境,故原「兩性平等教育法」案,在 93 年制定公布為「性別平等教育法」。希望透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促使學校注意性別弱勢者處境,以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爰將 4 月 20 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

        教育部業將 4 月 20 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已納入 112 年「紀念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一覽表。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日」宣導海報,及該署以「尊重多元、精彩綻放」為主軸設計「420 性平教育日學習單及簡報」均已掛載於該署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網站(https://gender.nhes.edu.tw/)。請多加利用連結相關課程與活動,讓學生了解性別平等教育日的由來,深化學生性平意識,落實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的實踐,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