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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劉嬙 - 輔導室 | 2022-06-29 | 點閱數: 195

主旨:為辦理「臺南市 111 年度績優志工暨績優團隊表揚活 動」,請貴單位擇優推薦適當人選及績優團隊,並於 111 年 7 月 15 日(星期五)前造冊送本局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 111 年 6 月 27 日府社團字第 1110749848 號函 及臺南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暨 111 年度臺南市家庭志工、長 青志工團績優志工小隊暨績優志工表揚獎項及推薦標準辦 理。

二、請依上開辦法就所轄志願服務之個人或團體,符合下列奬 項標準者送本局彙辦:

(一)臺南市志願服務獎勵:

1、個人獎:請各單位依上開辦法就其所轄志願服務人員 中符合個人獎勵標準者擇優推薦,單位志願服務人員 每 50 人可推薦 1 人,不足 50 人者以 50 人計。

2、倘單位符合團體獎勵標準者,得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 關證明文件向本局申請後再送本府社會局彙辦評選, 曾獲頒團體績優獎章之運用單位, 3 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

3、本獎勵辦法中有關服務年資及時數之計算,係自 90 年 1 月 22 日(「志願服務法」公布施行)起算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

(二)111 年度臺南市家庭志工獎:

1、由本局所屬運用單位所推薦之家庭志工經審查後,最 多推薦 2 組優良家庭志工參與決審。

2、家庭成員依據戶籍證件除夫妻外,須為直系親屬、旁 系親屬或姻親。

3、服務年資及時數之計算,依據志願服務法規定,係自 90 年 1 月 22 日起算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止。

三、提醒事項:

(一)有關「績效證明書」務請使用新版格式,倘用舊版服務 時數恕不予採計。

(二)申請本市志願服務獎勵之志工英文姓名正確撰寫方式如 下:中文名字「王小明」,英文名字「Wang Hsiaoming」;第 1 及第 2 個英文字的第 1 個字母須大寫,餘小 寫;第 3 個英文字則全部小寫,另第 2 及第 3 個英文字之間 須有橫線,如有冠夫姓者,以此類推。

四、符合規定者得詳實填具下列申請表格,逾期恕不受理:

(一)個人獎勵:

1、個人推薦表 1 份。

2、績效證明書 1 份。

3、上網填報獎勵申請名冊( google 表單: https://forms.gle/vupM6bB6FgqaHBLk8

(二)團體獎勵:依據「臺南市志工團隊選拔評選項目及細 目」撰寫書面報告 1 式 10 份併同團體推薦表送本局辦 理。

五、為節能減碳及環保愛地球,旨揭申請表件皆置於臺南市志 願服務網站( http://vt.tainan.gov.tw)/獎勵表揚/臺南 市志願服務獎勵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不再寄發紙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