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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袁志 - 教務處 | 2020-02-10 | 點閱數: 610

一、本市109學年度各類藝術才能班(美術、音樂、舞蹈)鑑定期程維持不變,照常辦理。

二、因應疫情,請配合相關防疫措施,事關考生權益,請各類藝才鑑定承辦單位務必轉知相關人員本公告事宜,並嚴格辦理。

三、鑑定前報到檢測:為確保考生都能安心應考,於鑑定報到期間,家長陪同考生到校時,請一律配合於校門口進行防疫措施如下:

()建議一位考生僅開放一位家長陪同應考。

()使用酒精消毒手部。

()由到考學校協助測量額溫或耳溫。若額溫超過37度或耳溫超過38度者,不能參與鑑定,亦不提供獨立考場,由家長帶回進行就醫。

四、鑑定中應考狀況處置:

()試務工作人員均配戴口罩。

()隨時掌握考生身體狀態,若有考生有偶發狀況產生(如持續發生咳嗽、呼吸道困難症狀、發燒等生理現象),須緊急連絡巡場人員及醫護人員帶離,檢測後若有發燒狀態,不能參與鑑定,亦不提供獨立考場,立即通知家長帶回進行就醫。

()中場休息時間,進行簡易座位消毒。

()每間試場應備有足夠之備用防疫物資。

五、其他未盡事宜,皆應配合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及臺南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校園防疫須知最新防疫措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