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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文賢 - 總務處 | 2019-01-16 | 點閱數: 387

2 月薪資及退休金付款憑單,即日起開始收件, 2 月 1 日發放,請於 1 月 29 日前憑單放行並分開製單。

薪資及退休金付款憑單請於129日前放行,倘若委託薪轉之金融機構可預約設定轉帳,款項將於131日撥付,以利金融機構作業;請透過台銀薪轉的機關學校注意付款憑單及轉帳媒體檔儘早上傳至支付科,勿於公告期限最後一日才上傳,影響預約設定作業。

透過郵局薪轉者,請薪資轉存日登打21日,薪資總表及媒體資料檔於付款憑單放行後一併送達(傳送)至轄內郵局支局辦理轉存作業。

匯入機關專戶者,請出納開立131日專戶支票,儘速逕送金融機構,俾利其以預約設定劃帳發薪作業。

各機關學校編製薪資付款憑單時,雖各項薪資(例如:職員、約聘僱人員、工友、臨時人員………等),動支預算科目不同,但得以「科目清單」編製付款憑單,故請以合併付款憑單方式辦理,減少重覆薪資作業工序;另請注意薪資、退休金與廠商款項須分別開立付款憑單,以免影響支付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