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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雅惠 - 教務處 | 2018-10-03 | 點閱數: 398

107 學年度第二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案之受理時間,訂於 107 年 10 月 1 日(星期一)至 10 月 31 日(星期三)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倘家長有申請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需求,請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http://nonschool.tn.edu.tw/)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