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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文賢 - 總務處 | 2018-09-11 | 點閱數: 499

10 月份薪資及退休金 10 月 1 日發放付款憑單,即日起開始收件, 10 月 1 日發放

主旨: 10 月份薪資及退休金付款憑單,即日起開始收件, 10 月 1 日發放,請於〝9 月 26 日前〞憑單放行並分開製單。說明: 1.各機關學校編製薪資付款憑單時,雖各項薪資(例如:職員、約聘僱人員、工友、臨時人員………等),動支預算科目不同,但得以「科目清單」編製付款憑單,故請以合併付款憑單方式辦理,減少重覆薪資作業工序;另請注意薪資、退休金與廠商款項須分別開立付款憑單,以免影響支付時效。 2.請各機關學校檢視委託轉帳之金融機構是否可以配合預約設定劃帳發薪。倘若可配合者,請通知委託之金融機構預約設定 10 月 1 日(星期一)轉帳,凌晨啟動撥入同仁帳戶(薪資轉存日為登打〝10 月 1 日〞)。另薪資或退休金為匯入機關專戶者,請出納開立 9 月 28 日專戶支票,儘速逕送金融機構,俾利其以預約設定劃帳發薪作業。 3.付款憑單請於 9 月 26 日前放行,薪資及退休金款項將於 9 月 28 日撥付至金融機構,俾於預約設定轉帳,故請薪資總表及媒體資料檔於付款憑單放行後一併送達(傳送)至轄內郵局支局辦理轉存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