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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吳雅惠 - 教務處 | 2018-08-30 | 點閱數: 706

一、依據「臺南市第 3 屆直轄市長、市議員暨里長選舉落實戶籍登記宣導實施計畫」辦理。
二、宣導內容:「虛報遷徙」投票,小心觸犯刑責。遷徙登記應有居住事實,凡為選舉而虛報遷徙者,經查屬實將撤銷登記,科處九千元以下之罰款。臺南市政府民政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