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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文賢 - 總務處 | 2018-05-25 | 點閱數: 348

國泰人壽承作 107 學年度學保:住院醫療保險金及傷害門診保險金之醫療費用.達 500 元以上者全額給付.未達 500 元部分不給付.

惟經教育部考量弱勢家庭之經濟負荷.針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之未達 500 元部分.仍由教育部訂定計畫編列預算.並由國泰人壽代為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