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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文賢 - 總務處 | 2018-01-17 | 點閱數: 878
教育局 1 月 17 日 118108 號公告.年終工作獎金、慰問金、春節慰問金,自即日起開始收件,最遲 2 月 2 日前放行, 2 月 6 日統一發放。

 

說明:
一、 106
年本府員工年終工作獎金與退休技工、工友及退休人員  

支領月退休金 2萬 5仟元以下者、因公成疾退休公教人員者年終慰問金、春節慰問金之付款憑單,請於 2 月 2 日前放行,俾利 2 月 6 日統一發放。

※二、為使本府全體員工於 2月 6日均能領到年終獎金,請各機關學校於編製付款憑單時,再檢視是否有同仁遺漏未算入,尤其在外派單位服務的同仁、臨時人員或約聘人員等。

三、為使透過郵局薪轉同仁帳戶能於 2月 6日當天撥入,請透過郵局轉薪資之機關學校注意其媒體資料採「網路連線」傳輸,及薪資總表之”指定轉存日”務必登打 2 月 6 日。

四、早期退休生活困難之公教人員 106年春節照護金,請分開製單,以利作業。

五、年終工作獎金等與廠商款項須分別開立付款憑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