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文版網頁及本站翻譯

學生常用連結
轉知 吳明鍠 - 教務處 | 2017-11-17 | 點閱數: 844

說明:
一、教育部為提升師資培育品質,增進學生學習成效,配合師培法(修正)第 4 條之規定,研擬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
,委託本校執行「師資培育課程規畫研究計畫」。
二、為瞭解初任教師對目前師資職前培育課程之意見,並廣泛蒐集初任教師之意見,請校內任職 5 年內之教師於旨揭期
間內上網填答。
(一)填寫對象:通過教師甄試,進入學校擔任正式教職,且年資為五年內者。
(二)「師資培育制度調查問卷」平台: http://140.122.118.54/teatrain
三、如有問卷調查相關事宜,請逕洽執行單位,電話: (02)7734-1358 、(02)2368-3967 轉 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