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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吳明鍠 - 教務處 | 2017-11-10 | 點閱數: 722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106 年 11 月 8 日師大數學中字第 1061028644 號函辦理。

 

二、106 學年度期中研討會實施方式:

 

(一)辦理時間: 106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 00 分至下午 17 時 00 分。

(二)辦理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綜合館 3 樓國際會議廳。(因場地空間有限,恕難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三)參加對象:各縣市數學輔導團員、數學輔導群委員(含亮點指導教授)、各亮點基地成員。

 

三、注意事項:

 

 (一) 一般教師於表單報名,並經承辦單位審核通過者,亦歡迎參加。

 (二) 考量第一次申辦亮點的學校,社群運作尚在起步階段,可以「撰寫亮點故事」的方式取代期中研討會的分享報告,但仍需派人出席。

 (三) 除初次申辦亮點的學校,其他亮點學校需派人出席研討會並報告分享。

 

四、研討內容:邀請 98 所申請亮點基地學校(或輔導團),作期成果的分享和討論(議程表暫定如附件一,學校名單請參考附件二)。

 

五、分享的主軸:

(一)探討數學與教學本身的〔知識面〕-數學的教學 v.s.教學的數學。

(二)學生了解(學生學到什麼?數學思考與學習信念上的改變)。

(三)老師對於教學實作的改變、實例經驗分享。

(四)校內學習社群的運作。

(五)建議亮點基地學校選擇其中一項主軸進行分享,亦可至數學輔導群網站參考歷年學校運作的成果。

 

六、報名及資料回覆期程說明:

(一)所有與會者請於 106 年 12 月 03 日前至 goo.gl/wVW4j7 填寫報名表。

(二)亮點基地之分享代表,請於 12 月 10 日前,逕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傳「簡報檔及分享資料」至助理信箱 mathlighten@gmail.com ,以利手冊編制付印。

 

七、請惠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

 

八、亮點指導教授/教師、央團教師、輔導團教師和亮點學校教師之指導費、出席費、鐘點費與差旅費皆由本計畫支付。(高鐵與機票請檢附票根,住宿輔助限偏遠地區學校申請。)

 

九、本案聯絡人:陳聖翰 02-77346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