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頒給要點」及「106 年度客家青年創新發展獎參選注意事項」各 1 份(如附件),請協助宣傳及推薦參選,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6 年 9 月 26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60103939 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受理報名期限自 106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 月 31 日止,相關規定及參選文件請逕至該會全球資訊網( http://www.hakka.gov.tw/法令規章)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