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營國小 114 學年度校園英語大使選拔比賽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縣(市)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劃。
二、活動目的:
(一)鼓勵學生英語學習:創造學生學習英語的高峰經驗,提升學生英語學習興趣及口語表達能力。
(二)推廣校園英語活動:展現學生英語學習成果,發掘並培養能夠以英語進行公開活動的口語人才,擔任校園英語大使,向全校師生推廣各項英語學習活動。
(三)儲備英語比賽選手:藉由校園英語大使的選拔與口說訓練,以儲備相關英語競賽的選手。
三、承辦單位:教務處
四、協辦人員:英語科
五、參加對象:比賽分為以下三組
(一)四年級組:本校四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二)五年級組:本校五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三)六年級組:本校六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六、報名方式:
(一)參賽學生自行上網填寫表單,進行線上報名。
七、報名日期:114年 9 月 23 日(二)至 114 年 10 月 9 日(四)中午 12 時止。
八、比賽時間:
(一)四年級組 114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8 : 00 開始。(7:50 報到)
(二)五年級組 114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三)上午 8 : 00 開始。(7:50 報到)
(三)六年級組 114 年 10 月 23 日(星期四)上午 8 : 00 開始。(7:50 報到)
九、比賽地點:四樓E化閱讀教室
十、比賽內容:
(一)比賽時朗讀及表演學校提供的英語文稿(如附件四、五、六年級)。
(二)比賽當天發給無註記的英語文稿,以維持比賽公平性。
(三)比賽前 3 分鐘現場抽題。比賽時間限制為1分30秒(含開頭招呼語及結尾謝詞),時間一到即下台。
(四)比賽選手出場序於 114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三)16:00 前公告於校網。
十一、評分標準:
(一)評選方式:邀請校內專長教師進行評審。
(二)評分標準:
1.儀態台風: 30%。
2.發音、咬字: 40%
3.聲音表情 30%。
十二、獎勵辦法:
(一)參賽人數不足 5 人:
1.第一名各組 1 名:頒發獎狀。
2.第二名各組 1 名:頒發獎狀。
(二)參賽人數 5 至 10 人:
1.第一名各組 1 名:頒發獎狀。
2.第二名各組 1 名:頒發獎狀。
3.第三名各組 1 名:頒發獎狀。
(三)參賽人數 11 人以上:
1.第一名各組 1 名:頒發獎狀。
2.第二名各組 2 名:頒發獎狀。
3.第三名各組 3 名:頒發獎狀。
(四)得獎名額得視參賽人數經評審討論後,酌予增加。
(五)獲獎同學,擔任校園英語大使,且列為各項英語競賽培訓對象,培訓過程視學生整體表現而定,並不一定為代表出賽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