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9/30(二),請繳交相關文件至學務處生教組,以便彙整資料寄送至基金會。
可申請方案:
1.清寒助學金:每位學童 3000 元
所需文件:
(1)申請書:表一(學童基本資料表)、表二(申請需求表)、表三(師長推薦函)、表四(學生自我承諾書)
(2)檢附「清寒證明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亦可提供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證明、醫療證明、災害證明(畫底線之文件證明擇一即可,可提供影本。)
2.急難救助金:每位學童申請上限為 3 萬元,實際撥款金額將由基金會審件後決定
*針對清寒弱勢家庭學童,學童或家中主要經濟來源之成員突發事故意外、重大疾病、罹癌等所需費用*
所需文件:醫療證明 or 災害證明
*補助上限為 3 萬元,且同一個案就讀(國小)期間僅限申請一次急難救助金,其他學期可申請清寒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