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13 學年度第 2 學期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計畫」申請作業說明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旨揭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至 113 年 10 月 31 日截止,請轉知貴校有意願申請之學生家長(以下簡稱申請人),於申請期限內提出。各級學校需於 113 年 11 月 4 日前完成線上審查,以免因個人申請文件缺漏,而無法進行面談時段預約,損及學生權益。
三、另請申請人請先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 https://nee.tn.edu.tw/)(以下簡稱非學網站)辦理線上註冊,閱讀公告說明,於「相關表件」下載「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書」進行填寫,並於「申請作業」填寫申請表等以完成個人申請作業程序。
四、請設籍學校受理申請後,詳細確認申請人於非學網站所填地址、電話、 Email 等所有項目是否正確,以利後續公文信件通知,並於「檔案上傳」項目中的
1.申請書(第一頁個人資料頁)、
2.法定代理人同意參與實驗教育聲明書及
3.與設籍學校協議書,
以上三項文件皆需簽名與用印,並與其他文件全部掃描成同一個 PDF 格式的檔案,上傳至非學網站完成全部申請作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