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8 月 23 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 1110109239 號函辦理。 二、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可提出申請之補助項目如下所列: (一)辦理閱讀與寫作營隊等活動。 (二)推動「班級讀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