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4 年度「教育部本土教育推展貢獻獎」實施計畫 1 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1 月 2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5505117 號函辦理。
二、為獎勵及表揚對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者,教育部自 112 年度起以 2 年為週期辦理旨揭獎項,實施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獎勵對象:推展本土教育具有顯著貢獻之自然人、機關、機構、學校、教保服務機構、法人或團體。
(二)申請、推薦之程序與時程:
1、學校及其校內人員:由學校向本局申請。
2、與學校合作之團體及個人:由學校向本局申請。
3、申請者請於 114 年 3 月 7 日(星期五)前,填具推薦表、彙整繳交資料及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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