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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林朝敏 - 教務處 | 2020-08-24 | 點閱數: 541

臺南市 109 年度「 智慧學習教室應用飛番教學雲教案徵選」
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 教育部 109 年教育雲服務策略聯盟計畫。
二、教育部「 前瞻基礎建設—國民中小學校園數位建設實施計畫」。
貳、目標:
一、 產出優質、多元數位學習教案,以厚實飛番教學雲平臺服務,提升運用
雲端教育雲學習效能。
二、將飛番教學雲創課坊服務應用到智慧學習教室,展現老師運用數位資源
與智慧學習教室設備進行創新的教與學。
參、主辦單位:
一、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 中山國中。
肆、 徵選對象:
一、 輔助與互動教學層次教案:
(一)現任本市國中、國小或已立案之私立中、小學合格教師 (含代理、
代課教師)。
(二)本市國中小 107-109 年已受補助設置智慧學習教室(75 吋 4K 觸控顯
示器、 資訊控制數位盒),每校至少送一件。
(三)送件教師為實際使用智慧學習教室教師(導師或領域任課教師)。
二、 創新層次教案:
(一)由本市參與 108-109 年「前瞻基礎數位環境建設―創新智慧學習教
室」學校送件。
(二)送件教師為實際使用智慧學習教室教師(導師或領域任課教師)
伍、 收件時間:
一、 輔助與互動教學層次教案: 109 年 9 月 1 日起至 109 年 9 月 30 日止。
二、 創新層次教案:另案公告。
陸、甄選內容:
一、 以國中、國小學生為教學對象,教學內容需運用本市飛番教學雲創課坊
雲端電子書,實作在智慧學習教室課堂上。
二、 配合應用輔助與互動教學層次教案,自編 10 頁內容以上創課坊電子書
並完成電子書公開上架本局飛番教學雲創課坊。 (電子書編輯方式可參
考「創課坊電子書編輯」線上教學,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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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data.tn.edu.tw/ebooktagapi/home/install)
柒、報名方式與收件繳交資料:
一、 輔助與互動教學層次教案:
(一)繳交附件教案 4 頁以內,超過部份不列入審查。檔案須為可編輯
word 檔,教案檔名為: ○○國中/○○國小_教案名稱_作者名。
(二)教案必須附上自編電子書網址。
二、 每件教案作者限 1 人。
三、 教案繳交方式, 另案公告。
捌、 獎勵方式:
一、 教案甄選
(一)輔助與互動教學層次: 由本局審查入選作品 200 件 (入選數量主
辦單位有權依作品質量調整),入選教案每件給予新台幣 600 元稿
費。
(二)創新層次: 由本局審查入選作品 100 件(入選數量主辦單位有權依
作品質量調整),入選教案每件給予新台幣 600 元稿費。
二、審查標準

評選項目 評分佔比 說明
可行性 30% 能應用在教學場域中,教學活動設計流暢,
實施時有助於提升學生自主學習。
創新性 30% 1.教學活動設計具特色, 飛番教學雲雲端
電子書能應用於課前、課中與課後教學。
2.構思新穎、開創前瞻。
完整性 20% 1.教學活動設計完整且合宜
2. 教學活動可行性高,能有效引起學生學
習動機
3. 有效運用飛番教學雲相關資源(創課坊
互動功能、密室逃脫平台、雲遊學平台),
並妥切轉化於教學策略中
評量性 20% 教學活動含多元的評量歷程(如學生回饋、
成效評估等),以利了解學生學習成果。

拾、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參賽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
獎狀: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選者。 (2)電子書作品曾參與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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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且已獲入選者。
二、每人最多同時報名 2 件參賽作品
三、 所有教案內容、文字、圖片、影音等須符合著作財產權之規範,若有違
法除取消參賽資格,同時須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四、稿費將依所得稅法規定須扣繳所得稅,並須填寫申報扣繳憑單。
五、 參賽作品如獲獎,其財產著作權同意與主辦單位共有,且承諾對主辦單
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六、 主辦單位得有以任何形式推廣(如結集出版、展示、上網公佈、光碟燒
錄、有聲出版、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之權利,且不另支付作
者酬勞、版稅。參賽即同意參賽作品將提供主辦單位永久非營利之利用,
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平台限制。
七、 參賽作品請自留底稿,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拾壹、 本案計畫經費由教育部「 109 年教育雲服務策略聯盟計畫」項下支應。
拾貳、 本計畫承辦學校有功人員,依本市「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獎懲案件作
業規定」辦理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