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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林業銘 - 外部研習、宣導訊息 | 2018-08-09 | 點閱數: 379

 

臺南市體育處 函


主旨:檢送教育部體育署研訂之「溯溪活動及其經營管理辦法」Q&A1 份,請協助公告周知,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07 年 8 月 1 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070027523 號函辦理。
     
正本: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學校
副本: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學輔校安科)、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各督學)、本處活動組(均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