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121775 號公告)
標題:轉知107年度經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至新竹市服務者,應審慎選填志願,詳如附件。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7年4月10日府教學字第1070057578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貴校教師如有意願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新竹市服務者,請轉知該教師旨揭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