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文版網頁及本站翻譯

學生常用連結
公告 陳文賢 - 總務處 | 2019-02-13 | 點閱數: 321

3 月薪資及退休金.3 月 1 日統一發放.付款憑單自即日起開始收件至 2 月 25 日止, 3 月 1 日統一發放。

說明:

  1. <!--[if !supportLists]--><!--[endif]-->

2.倘若委託之金融機構系統未能配合設定預約 3月 1日劃帳者及不透過劃帳發薪以直接匯入個人帳戶者,則順延於 3 月 4 日發給。

3.各機關學校薪資或退休金發放同時有上述第 1.2二種情況者,請分別開立付款憑單,以利作業。

4.另 37區公所里長事務費比照上述薪資作業,若委託之金融機構無法配合預約設定則順延 3月 4 日撥付。

  1. 各機關學校編製薪資付款憑單時,雖各項薪資(例如:職員、約聘僱人員、工友、臨時人員………等),動支預算科目不同,但得以「科目清單」編製付款憑單,故請以合併付款憑單方式辦理,減少重覆薪資作業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