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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文賢 - 總務處 | 2018-07-19 | 點閱數: 588

107 年 8 月份薪資及月退休金, 8 月 1 日統一發放.即日起開始收件,請於” 7 月 30 日前”送達, 8 月 1 日統一發放,請分開製單

說明:

1.各機關學校編製薪資付款憑單時,雖各項薪資(例如:職員、約聘僱人員、工友、臨時人員………等),動支預算科目不同,但得以「科目清單」編製付款憑單,請儘以合併付款憑單方式辦理,減少重覆薪資作業工序;另請注意薪資、退休金與廠商款項須分別開立付款憑單,以免影響支付時效。
2.為使透過郵局薪轉同仁及退休人員能當天領到款項,請透過郵局轉薪資之機關學校注意劃撥帳號正確登打及薪資總表之指定轉存日登打為 107 年 8 月 1 日。
3.薪資總表及媒體資料檔請於付款憑單放行後一併送達(傳送)至轄內郵局支局,提早送達,以利郵局轉存作業。
4.正式人員、約聘雇人員 107 年 8 月份薪資與臨時人員(單工) 107 年 7 月份薪資、 8 月份退休金及撫慰金,自即日起開始辦理付款憑單收件,請於” 7 月 30 日前”憑單放行至財政稅務局庫款支付科,俾於 8 月 1 日統一發放。為維護同仁及退休人員權益,請務必於上述期限前放行付款憑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