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場霸凌定義:職場霸凌可以定義為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藉由濫用權力與不公平處罰所造成之持續性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致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受羞辱、被孤立及受傷。
二、申訴管道:本校設職場霸凌申訴管道如下:
(一)、專責處理單位:人事室
(二)、申訴專線電話: 06-6322136 分機 104
(三)、專線傳真: 06-6355135
(四) 、電子信箱:personal@gm.syps.tn.edu.tw 或 freegirl@tn.edu.tw
(五)、處理程序:被霸凌者或其代理人,得於發生職場霸凌事件時起一年內,以書面或言詞提出申訴。但職場霸凌事件為繼續行為所致者,自行為終了之次日起一年內為之。詳細請參閱「臺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注意事項」
三、防治職場霸凌宣導短片
四、相關研習課程
(一) 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定義篇(A)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定義篇
(二) 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之預防篇(B)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之預防篇
(三) 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之責任與救濟篇(C)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之責任與救濟篇
(四) 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實務案例研習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實務案例研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