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115年8月19日府登防字第1150900821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訊息如下:
(一)依據本市115年傳染病防治計畫辦理。
(二)鑒於暑假期間學校師生返鄉探親及出遊,人員流動增加,提高疫情傳播風險,請學校於開學日加強校園師生防疫衛教宣導,倘有國外旅遊史者,請加強關懷提醒,應配合國內相關防疫規定,疑似症狀時,請立即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相關旅遊史,避免疫情傳播擴散(合約院所查詢網址)。
(三)本市於115年4月1日起,查獲陽性孳生源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及第70條規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無改善期。
(四)本市各區衛生所將於開學1週內進行轄內各級學校登革熱校園環境複查,請貴署(局)惠予轉知各校配合辦理。
(五)本府登革熱防治中心製作相關衛教宣導簡報,已置於中心官網「防疫資訊宣導-衛教單張」專區,請逕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