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縣(市)提升國民中小學英語文教學成效計劃。
二、活動目的:
(一)鼓勵學生英語學習:創造學生學習英語的高峰經驗,提升學生英語學習興趣及口語表達能力。
(二)推廣校園英語活動:展現學生英語學習成果,發掘並培養能夠以英語進行公開活動的口語人才,擔任校園英語大使,向全校師生推廣各項英語 學習活動。
(三)儲備英語比賽選手:藉由校園英語大使的選拔與口說訓練,以儲備相關英語競賽的選手。
三、承辦單位:教務處
四、協辦人員:英語科任老師
五、參加對象:比賽分為以下三組
(一)四年級組:本校四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二)五年級組:本校五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三)六年級組:本校六年級學生自由報名參加。
六、報名方式:
(一)參賽學生自行上網填寫表單,進行線上報名。
(二)報名網址如連結
七、報名日期:115年10月01日(四)至115年10月20日(二)中午12時止。
八、比賽時間:
(一)四年級組115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8:00開始。(7:50報到)
(二)五年級組115年10月29日(星期四)上午8:00開始。(7:50報到)
(三)六年級組11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上午8:00開始。(7:50報到)
九、比賽地點:四樓E化閱讀教室
十、比賽內容:
(一)比賽時朗讀及表演學校提供的英語文稿(詳如附件四、五、六年級)。
(二)比賽當天發給無註記的英語文稿,以維持比賽公平性,上台前3分鐘於現場抽題。
(三)比賽時間限制為1分30秒(含開頭招呼語及結尾謝詞),時間屆滿即請下台。
(四)參賽選手出場序於115年10月21日(星期三)16:00前公告於校網。
十一、評分標準:
(一)評選方式:由本校遴聘具英語專長之校內教師擔任評審。
(二)評分標準:
1. 發音、咬字:40%。
2. 儀態台風:30%。
3. 聲音表情:30%。
(三) 同分參酌機制:若總分相同時,依序以「發音、咬字」、「儀態台風」及「聲音表情」之分數高低決定名次。
十二、獎勵辦法:
(一) 參賽人數未滿5人組別:
1. 第一名:各組1名,頒發獎狀。
2. 第二名:各組1名,頒發獎狀。
(二) 參賽人數5至10人組別:
1. 第一名:各組1名,頒發獎狀。
2. 第二名:各組1名,頒發獎狀。
3. 第三名:各組1名,頒發獎狀。
(三) 參賽人數11人(含)以上組別:
1. 第一名:各組1名,頒發獎狀。
2. 第二名:各組2名,頒發獎狀。
3. 第三名:各組3名,頒發獎狀。
(四) 各組得獎名額得視實際參賽人數,經評審委員討論後酌予增減。
(五) 獲獎同學將受聘為校園英語大使,並列為各項英語競賽培訓對象;培訓過程將視學生整體表現而定,不必然為最終代表出賽之選手。
十三、經費來源:所需經費由本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十四、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