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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5月26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6601260號函及本局115年5月21日南市教午字第1150744041號函辦理。
二、該署115年5月18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50045901號函,說明二報名網址有誤,更正後網址(網址連結)。
三、檢附教育部國教署原函(如附件)。